Skip to main content

Posts

Showing posts from October, 2010

《小学三年级佛学课本》献词

我谨恭贺及感恩马佛青教育委员会及佛学课本编委们的努力,完成此小学三年级佛学课本。 佛教教育是马佛青的其中一项服务领域。佛教教育在马来西亚是由民间,即佛教界本身推动的非正规教育。在众多佛教团体多年来的努力下,确实累积了一些成果。然而却仍然缺乏一套从学前到大专的完整和有系统的佛教教育课程。因此在教育领域,马佛青着重于编写从学前到大专的佛学课程纲要、课本以及教师指南。 尽管以非营利团体用非营利模式在进行如此艰巨的工作,但是作业方式却是专业化的,同时坚持其最终产品必须符合专业水准。也因为如此,再加上人力和财力的局限,课本及教师指南编写工作的进度不符理想。然而尽管慢,我们的步伐却是不断向前。这本小学三年级佛学课本的出版见证了我们的不懈努力。 我们希望由马佛青所编写的统一课程能获得国内开办佛学班的佛教会所采用。我们也希望大家在使用马佛青的课本后,也能不吝指教,让我们能不断提升。 除了课程的编写,马佛青在教育领域的另一项重点工作为提供佛学班师资培训,及进行培训人员的训练工作,因为我们坚信佛教教育的成功有赖于有素质的师资。 我们期待有更多对佛教教育有心得及兴趣的大德们能奉献彼等的力量,和马佛青共同努力,让往后的编写进度能趕上的马佛青第五个六年计划的指标。且让马佛青与您,共同建设大马佛教。 马来西亚佛教青年总会 总会长廖国民 写于:2006年12月

佛陀会怎样看待死刑

【本文发表于《慈悲》杂志第72期(2010年10月-12月)】 马来西亚青年杨伟光,于2007年遭毒枭诱骗运送47克海洛因而在新加坡被捕,过后被判处死刑。马来西亚人民发起了“杨伟光后援会”为杨伟光请命,争取他继续生存的机会。这场获得超过十万人响应的请命运动,很自然的也引起了人们关注死刑存废的问题。 佛教界对死刑的存废并没有一致的立场。台湾佛教界的两大泰斗星云法师和圣严法师对于死刑的存废就意见不同。星云法师向来反对废除死刑。他最新在台湾联合报发表的一篇名为《造因不受果報不合天理》文章里,再次重申这一点:「我们可以希望减少死刑,尽量不用死刑,而改用其他方法来代替死刑,但不主张废除死刑。」他以台湾之前的白晓燕案、陆正案为例指出「死刑要用在杀人者死上,这才是符合因果的法则。」 圣严法师在《叮咛》一书的〈废止死刑〉一文中,却从感化罪犯的角度表示:「佛教徒相信,天下没有不能感化的坏人。如果能够给犯错的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这个人可能会是『浪子回头金不换』,变成社会大善人。因此,站在一位佛教法师的立场,我主张废止死刑。」不过圣严法师虽赞同废除死刑,他还有下文:「就我个人对佛教的理解,佛教应该是反对死刑的。我个人会视各国废除死刑的社会机制是否成熟,再进行存废的决定。」 星云法师的主张应是建立在「补偿正义」的观点上。既是说司法 上的刑罚必须根据罪犯所犯下的罪行之程度,处以相等比例的处罚才符合正义原则。因此在杀人罪与其刑罚之间,除了判处罪犯死刑,没有别的对等的惩处方式。这种心理也可说是一种「报复心态」,而台湾昭慧法师却认为佛教是反对「报复」的。昭慧法师在其论文〈废除死刑的佛法观点〉中指出:「『不杀生戒』必然包括了不杀任何生命,罪犯的生命并无例外。……再则,从以下两则例子,也可以类推:佛陀会是以一贯的悲天悯人之情怀,来看待死刑的。 」这「两则例子」,一是「琉璃王屠城」,二是「长寿王本生」。昭慧法师透过这两个例子,证明佛教是反对「报复」的;并进一步由此提出佛教反对死刑的论证。 其实,佛陀会怎样看待死刑呢?我想也许在谈到佛陀或佛教对死刑的看法时,我们不得不提鸯掘摩罗。鸯掘摩罗可能是佛教经典中最传奇的人物。他从一个杀人魔,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转变为清净解脱的阿罗汉。当佛陀度化鸯掘摩罗之后,遇到了由国王亲自带领要逮捕鸯掘摩罗的军队。佛陀和国王的以下对话,应该可以视为佛陀或佛教对死刑的

僧俗互动的原则 ——在家信众的参考

【本文为2010年10月17日马来西亚佛教青年总会主办之《僧俗清净行》研讨会之讲义】 提要 什么是正确的僧俗互动?僧俗互动中,我们要遵守哪些原则呢?本文尝试提出在僧俗互动中,在家弟子所应该把握的原则作为各位的参考。 僧俗互动其中一个很好的指南,应该就是佛陀在善生经中所说的在家信徒和宗教师的伦理观。综合善生经的内容,在僧俗互动中,在家众对出家众必须做到两大原则,即「恭敬」和「护持」。然而过犹不及,因此在家众得要恪守「合理的供养」的原则。 但是僧俗都不完美,都有瑕疵。在瑕疵面前,作为在家人,在和出家众的互动中,我们还应该恪守一个借用《卡拉玛经》的大原则:「增长僧俗修行的互动可为,反之则不可为。」在遵照以上大原则行事有困难之际,我们需要以下的辅助原则来协助我们在家人和出家人的互动:(一)僧俗既有别又平等、(二)尊重法师、保护自己及(三)出家不等同于超凡入圣。 我们不能回避在家人如何处理出家人有过错的问题。「默摈置之」的处理方式应该仅限于在佛教的轻戒律或个人修行问题上犯错的比丘而言。对于一些牵涉到大众利益,牵涉到国家律法的事,在家众还得协助受害者走出黑暗和痛苦,甚至于协助受害者寻求正义。 在佛教组织里头,组织伦理必须超越僧俗伦理。出家人在组织里头有时候需要纯粹以一个组织的成员的身份来互动。譬如出家众也得依从一人一票的组织伦理。但是僧俗互动的「恭敬」原则,在家人还是得时时铭记于心的。

科学课本不应包含宗教观点

2007年华小五年级英文版科学教科书在課程一:看不到的生命的课文中出現“所有的生物都是由神創造”的一段文字,马来西亚佛教青年总会对此深表遗憾。佛教并不认为生命是由神创造。依据佛法,世间一切,包括生命的产生,都是因缘和合而成的。同时马佛青也认为,科学课本不应包含宗教观点,让学术归学术,信仰归信仰。 我国即将迈入建国五十周年。我们认为国家建设的一个先决条件是国内宗教的和谐。宗教和谐却是必须建立在宗教间的彼此尊重。马佛青尊重其他宗教持有的生命由神所创的信仰,我们也希望其他宗教站在同样的立场,尊重佛教徒所依循的佛陀教诲。佛教认为生命是由名(心识)和色(肉身)所组成。死亡即是名色的分离。轮回即是名色的重组。而轮回过程中决定我们生命形体的是我们的业力。因此佛教不单只不认同生命乃神所创,甚至也否定创造者的存在。 我们认为“神创造生命”是一种神学观点,不可纳入非神学课里。我国的教育制度属于世俗教育制度,尤其作为追求论证和验证的科学,更应谨防宗教信仰观点的入侵。我们因此吁请教育部收回有关课本,并在往后进行更谨慎的编审去杜绝类似事件的重演。 【2006年12月】

马章佛教会会所落成献词

首先,我谨恭贺马章佛教会会所落成。 马章佛教会作为一个地方性佛教会,多年来推动青年学佛不遗余力,饶益无数众生。佛教在马来西亚的发展最独特之处即是和寺廟相比,佛教会扮演了更为重要的角色。在全马各地的佛教会,分别在其所处的地方,积极弘扬佛法,让更多人能从佛法中受益。虽然其活动范围一般只是地方性的,但就好像大海是由所有的小溪流汇集而成,马来西亚佛教的发展,也是集所有地方性的佛教会之奉献而成就的。 由国内各地方性佛教会组成的马佛青总会多年来则本着佛陀大悲、大智、大雄力的精神,并以发展大马佛教为己任,联系各佛教会,以形成一个网络,让我们的力量能够整合,以达到协合作用产生协力优势。 马佛青总会非常乐见各地佛教会能不断茁壮。相信马章佛教会在会所落成后,将能在弘化工作上,更为积极。 谨此祈愿你我同心协力,共同建设大马佛教。 马来西亚佛教青年总会 总会长廖国民合什 【写于200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