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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ing posts from March, 2011

整体讨论海外佛教组织的流入对大专佛教的影响

本文为2010年《全国大专佛青论坛》之讲稿 引言 海外佛教组织有系统的进入马来西亚并开始发挥影响力是1990年代之后的事,而且都是发源于台湾的佛教组织。这些影响随着海外佛教组织在大专的活动,也对原有的大专佛学会带来了影响。甚至有者认为带来了一定困扰。综合了前大专佛学会的领导层的意见及我个人的观察,海外佛教组织对本土佛教,尤其是大专佛教的影响可以分类成:(一)资源的分化和竞争、(二)派系的形成和信徒的分化、(三)对新学佛者造成困扰及(四)自主权的受侵蚀。然而马来西亚是个结社自由的国家。我们无法也不该阻挠任何组织的成立。更何况,这些都是正信的佛教组织。而它们之外,还有很多附佛外道也在渗透大专学府,那才是真正的问题。其实影响大专佛学会最大的不是海外佛教组织,而是教育制度、社会风气、网络世界等等影响着我们的这一代大学生不再热衷参与佛教组织的种种事项。在面对如此许多挑战的时刻,佛教组织之间必须互相支援、鼓励、赞叹、协调、共事。其中最大的症结在于我们必须拥有正确的身份认同。我们必须以佛教徒的身份认同为优先,组织身份认同为次。作为有关大专的佛教徒,我们必须认同、支持大专佛学会为有关大专内唯一佛教徒的代表单位。 简介 大专学府是社会的缩影。大专佛学会和海外佛教组织青年团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了海外佛教组织对我国佛教及本土佛教组织的影响。据我向一些大专佛学会的前领导人所了解,在海外佛教组织之中主要的还是佛光山和慈济比较活跃于我国大专学府。同时也并不是所有大专学府都存有海外佛教组织。此外海外佛教组织在各别大专的活动情况也各有不同。实际上,每一所存有海外佛教组织的大专学府所受的影响都值得以个案深入探讨。但是基于各种限制,而且遵循主办单位所订立的主题,我将以整体去讨论海外佛教组织的流入对于大专佛教的影响。 海外佛教组织的进入和影响 海外佛教组织有系统的进入马来西亚并开始发挥影响力是1990年代之后的事。据马佛青前总会长继程法师的定义:海外佛教组织是指非完全本地化的组织,它们在马来西亚设有总会,但其行政、思想皆依另一个国家的组织做指导。根据这个定义,对我国产生影响的海外佛教组织有:马来西亚佛光山、马来西亚台湾佛教慈济功德会、马来西亚净宗协会及马来西亚法鼓山。而且都是发源于台湾的佛教组织。 台湾政治大學宗教研究所助理教授蔡源林教授在陈秋平所著的《移民与佛教》一书

依佛遗教供奉佛陀舍利

【本文应马佛青总会之邀而作。2011年3月17日发表于星洲日报菩提树。】 近年来,佛陀舍利及各种各样的舍利突然大量出现。其数目之庞大让人不得不怀疑其真伪。当然,舍利的真伪也许还在其次,因为就如孔子所说的“祭神如神在”,我们如果以“如在”的心态来看待这些舍利,我想也不是大碍。但是当我们把佛陀舍利染上太多神奇和神秘色彩,当我们开始盲目及狂热的崇拜舍利,当我们把舍利当成可以让我们得偿所愿的宝物,当我们把佛陀舍利当作一般文物来流通,我想是时候看看究竟佛陀对他自己的舍利有些什么遗教。 在巴利经藏長部尼柯耶中的《大般涅槃经》中,佛陀明确的告诉了弟子们应当如何处理佛陀的舍利。据这部经记载,在佛陀入灭前,一个卫塞月圆的夜终时分,佛陀躺在摩罗国首都拘尸那拉城郊的娑罗双树间,就快要进入般涅槃了。此时,他的侍者阿难问道:“世尊,我们该如何处理如来般涅槃后的色身呢?” 于是佛陀對於如何焚化他的身体給了清楚的指示,也對焚化后所留下的舍利給了如下的指示:“应在主要城市的交通要道兴建佛塔来供奉如来的舍利。人们可以在此献供花圈、香料、香粉、并且礼拜,并虔敬地净化心灵及保持心情愉悦,这会为他们带来长久的利益和幸福。” 因此,佛陀舍利是应该存放在舍利塔,让信徒供奉、礼拜。在经典中,佛陀也曾告诉弟子们造塔供奉阿罗汉的舍利。我们可以从这里总结出来说处理佛陀或所有其他圣者的舍利,唯一恰当的做法就是将它们供奉在舍利塔,让信徒献供及礼拜。虽然今天我们可能无法在交通要道兴建佛塔来供奉如来舍利,但是佛陀舍利及舍利塔还是应该置于信徒方便献供及礼拜之处。所以舍利不该变成一般文物来流通,让人们请回家供奉,同时也变成了私人珍藏,不论那涉不涉及商业或金钱交易。有者甚至认为展览佛陀舍利也不恰当,因为佛陀舍利不是观赏品。 另有人引经据典说“见舍利如见佛陀”,说这话有鼓吹崇拜舍利之嫌,目的是希望可以因此鼓励人们更热衷的来观赏及收藏舍利。我无法确定经典中是否真有这样的记载。即使有,相信其意思也并不是表示舍利“法力无边”。实际上,在相应部跋迦梨(Vakkali)经中,青年僧跋迦梨镇日里就只是想看佛陀庄严的色身。于是佛陀呵斥他说:“跋迦梨,你为什么一天到晚盯着我这副腐臭的身体?凡见到法者,即见到我;凡见到我者,即见到法!”因此见到法的人才是真正见到佛陀的人。见到了佛陀却见不到法,那也是枉然。更何况是“见舍利”呢?我认为“

佛青总会州联委会和会员团体彼此一家

【马来西亚佛教青年总会2008年度州代表大会总会长献词】 转眼间又到了两年一度的州代表大会。州代表大会最能体现马佛青是由会员团体所组成的一个的组织。没有会员团体的参于,州代表大会无法召开,州联委会无法成立,马佛青总会也就无法运作。在州代表大会里,我们也看到所谓的州理事,其实也就是会员团体的代表。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就较能明显的看到州联委会其实就是由会员团体组成的一个事实。所以大家就能深切体会佛青总会或者州联委会和会员团体,真的是一体的,真的是彼此一家的。就像我们各个佛教团体的会务必须依靠会员的支持来推动,同样的佛青总会或州联委会的发展,也完全有赖于会员团体的支持和推动。同样的,州理事也可以看清,州联委会也不是相对于会员团体以外的另一个佛教团体,所以州联委会和会员团体本就应该有着密切的联系。 实际上,许多今天的马佛青会员团体正是当年马佛青的前辈们所协助成立的佛教会。一直以来,马佛青也提供行政、组织及领袖训练以提升各会员团体的组织能力。当然随着时代的变迁,马佛青和会员团体的互动模式也必须有所改变。今天的佛教会许多都已经相当壮大,它们不但已经不再需要马佛青在各方面的协助,甚至有一些团体会员比马佛青的能力更强大。就像当孩子能力不足时,父母助予一臂之力,那么当孩子长大有成时,便是一家人共同打拼的时候了。同样的,如果说过去是马佛青总会提供资源予会员团体,那么今日的马佛青总会应该是结合佛教团体的力量,共同推动大马佛教的建设工作。因此现在的马佛青总会和会员团体的互动模式也应该开展出新的格局。在今年年初正式展开的国民服务佛团接待计划及入营或更为人知的 in-camp 弘法课程,便是这个模式的最佳示范:佛青总会负责策划及协调,然后交由各佛教会去执行。于是在九十年代马佛青便开始提出的口号:“建设大马佛教”,到了今天也自然的该变成“共同建设大马佛教”。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能忽略的是,马佛青州联委会扮演了非常重要与珍贵的中介者角色。多年来我们不断强调州联委会的主要工作是联系州内的会员团体,而不是办活动。而我们却往往忘了,这两者其实是可以联贯起来的。活动其实正是沟通与互动的最佳管道。我希望所有的州联委会都可以在各自的州内,联合州内的会员团体共同筹办总会所提出的各种活动。共同筹办活动即是同事,也就是四摄法的其中一种方法。通过共同办活动,州联委会自然将和团体有密切的联系,也能有效的响应总

佛青总会和州联委会、会员团体及佛教青年的互动

【马来西亚佛教青年总会2006国州联席会议献词】 今天的马佛青国州联席会议是自六月的代表大会之后,马佛青新届全国理事及各州联委会理事的第一次全体会议。许多理事们之间也许今天还是头一遭碰面。曾有弟子对佛陀说,拥有同修的朋友—kalyana mitra—是修行的一半。佛陀纠正他说:拥有同修的朋友是修行的全部。在马佛青这个大家庭里,我们都是彼此的同修。希望大家好好珍惜这两天的机会,多和身边的朋友建立友谊,为自已及佛青总会储备许多善缘。 一如以往,国州联席会议的目的是为检讨过去及策划未来一年的活动。当然这些活动都以马佛青第五个六年计划为蓝本。为配合第五个六年计划的推行,马佛青已于去年在沙巴的国州联席会议推展了“马佛青形象与沟通平台”,同时提出了“共同建设大马佛教”的标语。“大马佛教”指的并不是一个思想体系,它有别于“南传”或“北传佛教”的思想体系。“大马佛教”纯是表示某个地理位置上的佛教状况。这里的“佛教”指的是作为一个宗教的佛教,而不是指教义上的佛教。简单的说“大马佛教”指的是在马来西亚这片国土上的佛教。“建设”在质上则包含了提升大马佛教徒对佛法的掌握、加强他们对佛教的宗教情操以及提高大马佛教团体的组织能力和佛教领袖的领导素质。在量上,则是壮大大马佛教社群。 协助成立佛教会以及提供行政、组织及领袖训练以加强各佛教会的能力正是马佛青自创立以来,对大马佛教建设的不懈努力。发展到今天,马来西亚的佛教会都已经相当壮大,也可以说许多已经不再需要马佛青在各方面的协助。当孩子能力不足时,父母助予一臂之力,那么当孩子长大有成时,便是一家人共同打拼的时候了。同样的,如果说过去是马佛青总会提供资源予会员团体,那么今日的马佛青总会应该是结合佛教团体的力量,共同推动大马佛教的建设工作。因此现在的马佛青总会和会员团体的互动模式也应该开展出新的格局。于是在九十年代便开始提出的“建设大马佛教”,到了今天也自然的该变成“共同建设大马佛教”。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能忽略的是,马佛青州联委会扮演了非常重要与珍贵的中介者角色。多年来我们不断强调州联委会的主要工作是联系州内的会员团体,而不是办活动。而我们却往往忘了,这两者其实是可以联贯起来的。活动其实正是沟通与互动的最佳管道。我希望所有的州联委会都可以在各自的州内,联合州内的会员团体共同筹办总会所提出的各种活动。共同筹办活动即是同事,也就是四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