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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婚姻与家庭观

【本文为「婚前教育与咨询」义工人员培训课程之讲义。该课程由雪兰莪妇女前进协会及马来西亚佛教青年总会于2006年联办】 佛教的婚姻观 佛教是一个开明、民主及允许自由思考的宗教。因此对于许多时事课题,佛教允许各人可以有不一样的观点。 佛教是强调出离的,唯也认同世俗生活。 佛教经典中,谈及世俗生活的不多,主要是因为佛陀大部份时间都是对出家众说法。 对佛教而言,婚姻是个人的选择,而不是宗教义务。佛教不强制在家信徒必须结婚。 男女皆可自由的选择结婚或单身。 佛陀在吉祥经里表示,有妻儿的陪伴是真吉祥。 对于如何达致婚姻的美满,佛陀有许多的教诲。 婚礼 对于婚礼,佛教没有特定的仪式或要求。 佛教承认不同国家或文化的人所奉行的传统仪式。因此佛教婚礼各地不同。 一般上,婚礼可在寺廟或家里头进行,给予新人祝福和劝导。 婚姻生活 在 Anguttara Nikaya 中,佛陀在给 Nakulapita 和 Nakulamata 开示时说:夫妻若要长久生活在一块,必须具备相同的信仰、相同的品德、相同的宽容和相同的智慧。换句话说即是有共同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由此引申,应用在两人的相处上即是:彼此信任、彼此关怀、彼此包容、彼此了解。 达摩难陀长老说:美好的婚姻应该建立在互相了解和彼此的忠心,而不是一时的激情和纵情。 婚姻生活里,绝不能有谁优谁劣的比较,夫妻应扮演着互補的角色,给予对方能量和鼓励,并互相支援和彼此欣赏。 婚姻是属于平等、温柔、宽大、从容、奉献的关系。 一般上被认同的夫妻相处之道,佛教是认可的。 婚姻中的宗教冲突 结婚不表示两个人完全融成一个乃至于失去自个的个性。 当宗教强制要求夫妻两人都必须拥有同样的宗教信仰或标签,其就否决了个人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人权。 佛教接受在同一家庭内存有其他宗教。 佛教徒不要求其伴侣必须归依佛教,但也不能因此放弃自己的信仰。 佛教对性的观点 性本身并不是邪恶的。 佛陀曾说,他不曾见过有什何东西比女人更吸引男人。反之亦然。 达摩难陀长老表示,在所有可给人欢愉的事物中,没有一样如异性的身躯能给人所有五种感官上的欢愉。 性应是男女关係中的感情的最高升华。婚姻生活中,性和爱无法分开。 虽然在家人是允许有性生活,但必须强调的是,佛陀将不邪淫列为五戒之一。 夫妻应履行的责任 依据佛教的教诲,...

僧俗互动的原则 ——在家信众的参考

【本文为2010年10月17日马来西亚佛教青年总会主办之《僧俗清净行》研讨会之讲义】 提要 什么是正确的僧俗互动?僧俗互动中,我们要遵守哪些原则呢?本文尝试提出在僧俗互动中,在家弟子所应该把握的原则作为各位的参考。 僧俗互动其中一个很好的指南,应该就是佛陀在善生经中所说的在家信徒和宗教师的伦理观。综合善生经的内容,在僧俗互动中,在家众对出家众必须做到两大原则,即「恭敬」和「护持」。然而过犹不及,因此在家众得要恪守「合理的供养」的原则。 但是僧俗都不完美,都有瑕疵。在瑕疵面前,作为在家人,在和出家众的互动中,我们还应该恪守一个借用《卡拉玛经》的大原则:「增长僧俗修行的互动可为,反之则不可为。」在遵照以上大原则行事有困难之际,我们需要以下的辅助原则来协助我们在家人和出家人的互动:(一)僧俗既有别又平等、(二)尊重法师、保护自己及(三)出家不等同于超凡入圣。 我们不能回避在家人如何处理出家人有过错的问题。「默摈置之」的处理方式应该仅限于在佛教的轻戒律或个人修行问题上犯错的比丘而言。对于一些牵涉到大众利益,牵涉到国家律法的事,在家众还得协助受害者走出黑暗和痛苦,甚至于协助受害者寻求正义。 在佛教组织里头,组织伦理必须超越僧俗伦理。出家人在组织里头有时候需要纯粹以一个组织的成员的身份来互动。譬如出家众也得依从一人一票的组织伦理。但是僧俗互动的「恭敬」原则,在家人还是得时时铭记于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