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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学术归学术

2007年华小五年级英文版科学教科书在課程一:〈看不到的生命〉的课文中出現“所有的生物都是由神創造”的一段文字,马来西亚佛教青年总会对此深表遗憾。佛教并不认为生命是由神创造。依据佛法,世间一切,包括生命的产生,都是因缘和合而成的。同时马佛青也认为,科学课本不应包含宗教观点,让学术归学术,信仰归信仰。

我国即将迈入建国五十周年。我们认为国家建设的一个先决条件是国内宗教的和谐。宗教和谐却是必须建立在宗教间的彼此尊重。马佛青尊重其他宗教持有的生命由神所创的信仰,我们也希望其他宗教站在同样的立场,尊重佛教徒所依循的佛陀教诲。佛教认为生命是由名(心识)和色(肉身)所组成。死亡即是名色的分离。轮回即是名色的重组。而轮回过程中决定我们生命形体的是我们的业力。因此佛教不单只不认同生命乃神所创,甚至也否定创造者的存在。

我们认为“神创造生命”是一种神学观点,不可纳入非神学课里。我国的教育制度属于世俗教育制度,尤其作为追求论证和验证的科学,更应谨防宗教信仰观点的入侵。我们因此吁请教育部收回有关课本,并在往后进行更谨慎的编审去杜绝类似事件的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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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2010年10月17日马来西亚佛教青年总会主办之《僧俗清净行》研讨会之讲义】 提要 什么是正确的僧俗互动?僧俗互动中,我们要遵守哪些原则呢?本文尝试提出在僧俗互动中,在家弟子所应该把握的原则作为各位的参考。 僧俗互动其中一个很好的指南,应该就是佛陀在善生经中所说的在家信徒和宗教师的伦理观。综合善生经的内容,在僧俗互动中,在家众对出家众必须做到两大原则,即「恭敬」和「护持」。然而过犹不及,因此在家众得要恪守「合理的供养」的原则。 但是僧俗都不完美,都有瑕疵。在瑕疵面前,作为在家人,在和出家众的互动中,我们还应该恪守一个借用《卡拉玛经》的大原则:「增长僧俗修行的互动可为,反之则不可为。」在遵照以上大原则行事有困难之际,我们需要以下的辅助原则来协助我们在家人和出家人的互动:(一)僧俗既有别又平等、(二)尊重法师、保护自己及(三)出家不等同于超凡入圣。 我们不能回避在家人如何处理出家人有过错的问题。「默摈置之」的处理方式应该仅限于在佛教的轻戒律或个人修行问题上犯错的比丘而言。对于一些牵涉到大众利益,牵涉到国家律法的事,在家众还得协助受害者走出黑暗和痛苦,甚至于协助受害者寻求正义。 在佛教组织里头,组织伦理必须超越僧俗伦理。出家人在组织里头有时候需要纯粹以一个组织的成员的身份来互动。譬如出家众也得依从一人一票的组织伦理。但是僧俗互动的「恭敬」原则,在家人还是得时时铭记于心的。

我所知道的一行禅师

本文应《慈悲》之邀而作。发表于第73期《慈悲》杂志。 一行禅师是当代最具影响力的佛教高僧之一。尤其在西方社会,他的知名度或许仅次于达赖喇嘛。一行禅师更是我所非常崇敬的法师。出于对大师的崇敬,我对师父不敢刻意的亲近。所以这次一行禅师到来马来西亚,我也没和禅师有个人的互动。所以我所知道的一行禅师,都是从他的著作、他的开示中而知的,当然也包括了参加他的静修营而得到的领会。 我拜读过几本禅师的著作,在他来马来西亚弘法之前,也曾在曼谷聆听过一场他的开示,受益良多。同时也曾多次在不同场合及文章里引用他的话。我对一行禅师的崇敬不仅限于禅师在佛法上的修持,还在于他提倡的「入世佛教」(Engaged Buddhism 或译成「人间佛教」)。他在接受美国佛教杂志Shambhala Sun的访问时,针对入世佛教这么说道:「入世佛教就是佛教。当炮弹开始投向人民时,你不能总是留在禅堂。禅修是对现象的认知,不只是发生在你身识里头的,还包括发生在你周遭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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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普門》雜誌邀稿,發表於二〇一一年九月號。 最近國內一些富豪,計劃以博彩盈利來資助華文教育。除了政府教育政策的爭論,這課題 也引起了道德上的爭議。其實類似的「道德矛盾議題」在佛教界一直都在討論着。我大學 學佛時,同學們就愛爭論:「如果你殺一人可以救更多人,那麼殺這個人究竟是造惡業還 是造善業。」如果我們做一件壞事,卻可以有好的結果,那麼這事究竟算是好事,還是壞 事?從以上「賭博資助教育」案例,佛教界也不免會「設身處地」的想,如果有人用不清 淨的財物布施,其行為是否有功德?佛教道場又是否應該接受? 布施是趣向佛道的重要修行。不管是南傳的十波羅蜜或北傳的六波羅蜜,布施都位居第 一。波羅蜜者,即登彼岸,也即是說要成道,非行布施不可。經典中也記載了很多佛陀對 布施的開示。在《大智度論》就提及布施有二種:有淨,有不淨。「不淨施」有:「或有 為求財故施,或愧人故施,或為嫌責故施,或畏懼故施,或欲取他意故施,或畏死故施, 或狂人令喜故施,或自以富貴故應施,或諍勝故施,或妒瞋故施,或憍慢自高故施,或為 名譽故施,或為咒願故施,或解除衰求吉故施,或為聚眾故施,或輕賤不敬施。」明顯 的,以上「不淨施」中並不包含以不淨之財物來行布施。 中部尼柯耶第一四二《施分別經》中佛陀如是指出: 「阿難!於此有四種之施清淨。何者為四? 阿難!施之由施者為清淨而非由受者。 阿難!施之由受者為清淨而非由施者。 阿難!施之非由施者為清淨亦不由受者。 阿難!施之由施者清淨而亦由受者。」 然後,佛陀對此四種施清淨進一步做出解釋。對第二項,佛陀開示道: 「阿難!如何施之由受者為清淨而非由施者?阿難!茲有施者是惡戒惡法而有諸受者,是其戒善法。阿難!如是者,施是由 受者為清淨而非由施者。」來自緬甸的Saya U Chit Tin大師如此解釋:「即使施者是不道德 的、並不從正道獲取所布施的財物、並不正信因果、並沒有正確的心態,但是如果受者是 有德行的,那麼有關布施則因受者而清淨,有很大的功德。」 從以上的經文理解,對不淨財布施,佛陀的開示可能和我們一般的想法相反。從經文中,我們看到佛教其實認同,即使用非淨財布施,如果布施給清淨的受者,其也一樣有功德。但是據Saya U Chit Tin大師的解釋,以不淨的財物布施,雖然也算是善行,但是其功德還是不如以清淨的財物布施。「其結果之不同就